作为球迷,我们在观看足球比赛的时候,是否真的理解球场上发生的每一次犯规,是否真的明白主裁判判罚的每一次犯规是否正确,是否真的能够真的看懂一场足球比赛呢?

尽管我们只是球迷,只是足球运动的一部分,只是足球运动中相对不“专业”的那部分人群,但是,有时候,我们需要专业地去理解,专业地去履行球迷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成为一个专业的球迷。

现代足球的《足球比赛规则》始创于1874年,最早的越位规则是: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要有三名防守队员,即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

1925年,越位规则进行了修改:在前锋队员和对方龙门之间只要有两名防守队员,即不存在越位。这一修订后的越位规则,一直沿用到1990年,在1990年,越位规则又进一步完善: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

后来,随着现代足球的不断进步以及足球运动的高速发展,2013年6月,国际足联对越位规则再一次做了更准确的修订: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换句话说,就是越位位置的球员,如果通过明显阻挡防守队员视线或与防守队员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那么越位位置队员将被视为参与进攻,并被判罚越位犯规。

上图,是比较常规的越位判罚,黑色队服进攻球员明显处于红队最后两名防守队员之间,当他接到队友传球时,因处于越位位置参与进攻,即被判罚越位犯规。

除此之外,还要强调不越位的另一种情况:如上图所示,如果蓝色控球队员传球时,自己的队友处于红队最后两名防守队员之间,同时,又位于皮球之后的位置,那么,蓝队接球队员将不会被判作越位犯规。

越位的判罚时机,是什么?是传球队员出球的一瞬间,进攻球员是否越位。如上图所示,黑队队员传球的一瞬间,队友位于对方第二名防守队员身后,即不越位,反之,则越位。

越位犯规判罚的基本要素,是进攻球员是否处于对方最后两名防守球员之间或位于倒数第二名球员平行位置。那么,当进攻球员位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平行位置时,是否就不越位呢?

当然不是。当进攻球员与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处于平行位置时,判定越位的依据是:进攻球员除了手臂之外的部位,是否比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更靠前,如果更靠前,则判罚越位。

基于以上的判罚标准,这就是为什么在足球比赛中,特别是快节奏高对抗的比赛中,助理裁判会在电光火石见错过所谓的“体位”越位。

不过,随着VAR的出现,“体位”越位被放大了,越位被精确到了“体毛”越位。

在越位规则的最新修订中,对上图中白队队员的越位情况做了补充: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了对方防守球员的防守,即使越位位置队员没有参与进攻,但是从主观上对防守队员的防守动作形成了干扰,因此,越位位置队员将被判罚越位。

虽然,在实际比赛中,越位的判罚和理解,仍旧存在瞬息万变间的理解偏差,但是,只要掌握好越位的基本要素,相信球迷们能够更清晰地理解球队战术打法和裁判员们的判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