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孕产妇产假的时间,充分保护了产妇的生育和恢复身体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其中,不慎流产的孕产妇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休假时间,期间工资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不用担心。好好休息恢复身体为上。

山东省流产假规定

1、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的情况不是超生,而是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应当适用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即只要国家有关于计划生育关于假期的规定,您就可以享受。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4、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流产假的工资规定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当月计薪日: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在育龄妇女怀孕之后,要密切关注关于孕产妇的产假休假条例,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生活的生育。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省事地区也许在某写条例,或者其他方面会有一些不同,最好还是亲自在相关的部门咨询清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