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监委移送的肖宏顺涉嫌挪用公款案开庭审理。该案是旬阳县监委2019年移交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2月,县监委发现此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缜密调查,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查,犯罪嫌疑人肖宏顺原任神河镇财政所会计兼副所长职务,2017年退休后被返聘任职工作期间,挪用项目资金70余万元。庭审中,肖宏顺当庭认罪。

审查调查期间,肖宏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其家属已退赔全部涉案资金。2019年5月16日,县纪委监委给予肖宏顺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退休待遇。

据悉,日前,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肖宏顺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廉洁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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