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昭通市镇雄县检察院通过其官微“@镇雄检察”通报称:一名妇女怀疑自家未成年女儿偷东西,竟粗暴地将女儿“教训”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该检察院立即对母女俩进行心理疏导,修复母女关系,并依法对该涉案妇女发出镇雄县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被打伤未成年女孩的母亲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母亲打伤未成年女儿

据通报,近日,镇雄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李某某怀疑他的未成年女儿小花(花名)偷窃,一气之下便对小花进行“棍棒教育”,将小花打伤(轻伤二级),严重伤害了小花的身心。

通过进一步走访核实,镇雄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小花从小由祖母照管,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母女间缺少交流,亲子关系淡漠。而母亲李某某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教育方式不当、监护不到位、使用家庭暴力的情形。

发出《家庭教育令》

针对小花的心理问题,镇雄县检察院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对小花及其母亲进行了心理疏导,对亲子关系进行修复,极力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月9日,针对在社会调查中反映出来的家庭教育问题,镇雄县检察院依法向被害人小花的母亲李某某送达了《家庭教育令》,责令李某某认真反思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拒绝家庭暴力,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另外,镇雄县检察院检察官还邀请了镇雄县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对李某某的家庭教育方式进行指导,从普法教育、改善亲子关系、改变教育方式等多角度出发,引导李某某运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不应有家庭教育的缺位,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学习正确的教育法方式,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镇雄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将继续以《家庭教育令》为抓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及时跟踪回访,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到位,竭尽全力地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文 @镇雄检察 供图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