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斑美拉”特大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案发,被告人余石容与闭何成经谋划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公司)、广州斑美拉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等多家企业,并申请注册“容玺”商标,推出“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等美容产品。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余石容、闭何成以销售“容玺排毒套餐”等美容产品为由,建立加会员、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限定进货量做不同等级代理、通过其上下层级购买产品提获报酬,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

对于各层级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公司规定: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新加入者购买一套美容产品(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要成为特级代理商到三级代理商,须交纳4。5万元~150万元不等来购买产品。

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所领导、管理的斑美拉公司及一系列有关企业,在整个传销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其家族成员余小艺等人在传销体系中负责关键部门工作,构成家族式经营管理的斑美拉传销体系。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斑美拉公司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宣传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同时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场面,高级别代理商领取巨额现金回报,购买房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宣传图片和视频,以吸引他人加入传销。

截至2018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

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达43。77524190亿元,余石容、闭何成二人在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共计13。63923539亿元。其余各在案参与传销的被告人,经营金额从19亿多元至10万元,非法获利从700多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据了解,该案侦查卷宗共550多卷,判决19名被告人,25名辩护律师参与庭审辩护,涉及会员3万多人,涉案金额43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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