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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疫情时期,无数防疫志愿者无惧风险,逆行而上,守护一方平安。如果有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甚至随意殴打志愿者,他们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本期小案大道理让我们来关注一起这样的案件。

社区志愿者依规阻拦访客进入

小区居民心生不满

竟殴打志愿者致其骨折

对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法院怎么判?

打人者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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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2年1月

社区志愿者许某在小区入口执勤

按防疫规定阻拦访客驾驶汽车进入

访客随即打电话通知居住在

该小区的凌某及其妻子到场

两人到场后不听在场保安、围观人员劝阻

纠缠辱骂、推搡志愿者

期间,凌某趁志愿者不备

徒手将其摔倒在地

并骑坐在其身上实施殴打

致志愿者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

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

凌某在公共场所

随意殴打社区防疫志愿者

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应当从重处罚

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寻衅滋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心语

防疫志愿者冲锋一线,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运转,对于侵犯他们人身安全的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法院将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本案系上海首例殴打防疫志愿者涉刑案,这起案件的审判对同类犯罪具有一定警示效果。

一、准确适用法律,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被告人凌某与志愿者双方的纠纷系因疫情防控所起,志愿者依据防疫规定劝阻访客进入小区,却反遭辱骂、殴打,并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凌某犯罪行为侵犯的直接对象虽是他人身体安全,但所侵害的社区防疫志愿者的人身权益与疫情防控秩序紧密关联,指向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殴打志愿者的行为干扰了社区防疫工作的正常进行,破坏了疫情防控管理秩序。凌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依法从严处理,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到本案中,志愿者许某是一位24岁的年轻人,凌某的行为使其腰部受伤卧病在床,造成严重身心伤害;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这一行为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了正常防疫和社会秩序,应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院综合考虑了凌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配合理解信任,共筑抗疫攻坚和谐防线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医护工作人员、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不顾自身安危,日夜奋战在防疫第一线,他们逆行的身影出现在人民群众需要的各个地方。作为公民,面对防疫志愿者,应当尊重他们的辛劳与付出,给予信任和配合。对于因疫情防控造成的出行、生活不便,应当保有一定程度理解与容忍。克制冲动情绪,遵守防疫规定,坚守法律底线,众志成城,齐心抗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第7期

小案大道理

每周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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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研究室、刑事审判庭

文字:陈帅、杨敬

视频来源:看看新闻

责任编辑丨陈凤、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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