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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今年,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袭警罪”。记者了解到,日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男子醉酒后撒泼,殴打民警的案件,并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这也是该法院受理的第一起袭警案件。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30日晚,男子张某酒后寻找代驾把他送回家。途中张某醉意上涌,要求代驾让他下车,代驾师傅劝说无效后只能报警求助。 “民警到场后与张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并准备送张某回家。”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梅玲介绍,就在此时,张某突然撒泼,对民警进行殴打,把他的脸抓破了,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中表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官介绍,袭警罪设立以后,将更有利于保护人民警察的安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是在醉酒情况下冲动袭警,按照法律,饮酒后意识不清、自控力差,都不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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