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中社会上,难免会与人发生口角,有时候一言不合可能会动手,本来只是想给对方一个教训,没想到却致人死亡。

网友咨询:

我的哥哥,在今年2月份被杀害,当天她去乡上小卖部去买东西,我哥哥骑着摩托车路过罪犯家,可是罪犯他躲在停靠在自己家门的面包车后面手拿着一把长刀,直接看向我哥哥,我哥哥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头部已经受到重伤 ,之后罪犯还不罢休在我哥哥的身上大大小小有13各伤口,最后他去自首了,这该判多少年?我哥哥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家中有4个小孩,两个60多岁的老人,(家里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共有9个人)。还有该赔多少钱?

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许琳律师解答:

你讲述的这种情况,涉案构成故意杀人害或者故意伤害罪。至于凶手有没有杀死你哥的意图,要警方调查后才能下结论。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许琳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

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办案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房地产法、交通事故等)、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