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8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杨蓓 钟海)句容女子陶某某为赚快钱,谎称自己有“关系”,以能够帮忙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业务、办理转学等为由,骗取网友、朋友人民币共计115606元。2022年1月26日,经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句容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家住句容的被害人邹某某房子在2017年拆迁,因其一直在外地,没有在政策要求的时限内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邹某某于2022年12月底在句容一本地网站上发帖,大致内容是后悔没有交“被征地养老保险”。没过几天,邹某某就收到了一条私信,其称认识在社保局上班的人,只要给一点好处,就可以补交“被征地养老保险”,并且其本人也是这样补交的。邹某某本来就对没有交成保险一直后悔不已,听到这个消息后无疑是给了他一丝希望。可他不知道的是,他已经落入到陶某某的骗局之中了。

邹某某加上陶某某的微信后,按照要求转给陶某某保险费43000元。在2022年1月至4月期间,陶某某以可帮助其妻子补交“被征地养老保险”、高息存款、送礼等为由,又骗取邹某某42000元。钱交了不少,可事情老拖着没办成,心中焦急的邹某某一直催着陶某某,陶某某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2022年5月的一天,实在没有理由推脱的陶某某和邹某某在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见面,通过查询,邹某某才发现陶某某根本没有为其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意识到自己被骗报警后案发。

在此期间,陶某某得知其朋友杨某某想把小孩从外地转学到句容,因杨某某一家户口不在句容,一直没有办成。陶某某谎称认识学校老师,能够帮助办理转学,以要请客吃饭、送礼,缴纳社保费、学杂费、书本费,提前交伙食费、校服费等为由,骗取人民币共计30606元。杨某某一直等不到孩子报名的通知,之后更是联系不到陶某某,其来到孩子上学的学校咨询,才得知学校根本没有收到任何转学信息,遂来到派出所报警。

其实,陶某某本人并无正式工作,也不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和老师,其本人也没有所谓的补交“被征地养老保险”,这些不过是她为了赢得受害者信任从而骗取钱财所编造的谎言,骗取钱财被其用于日常开销。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钱财,取得其中一名被害人书面谅解,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得到法院支持采纳。

来源: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