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俊俊、刘柱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窝藏罪一案。该案涉及12个罪名,涉及犯罪事实共计27起,被害人达20余人。

据了解, 2016年5月,马俊俊因赌债问题与高某某发生纠纷,刘柱便带人冲入他人开设的赌场内,用砍刀劈砍高某某,致高某某身中数刀,参赌人员范某某在逃离时被无故砍伤。这起案件让马俊俊、刘柱等人博得了敢打敢杀,下手凶狠的恶名,树立了威信。

之后,马俊俊等人以卖牛肉干的方式向参赌人员收取费用,除了在自己的赌场内以每袋200~100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市价仅为几十元的牛肉干,还强行在其他人开设的赌场内贩卖,有时甚至付了钱也拿不到牛肉干,变相收取保护费。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9年被告人马俊俊(女,曾用名马海)与被告人刘柱二人相识后,马俊俊开始参与赌博、对外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刘柱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为马俊俊回收放款及利息提供武力保障,遇到借贷不还者,便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等方式索要欠款,逐渐在包头市“地下赌博圈子”中树立了恶名。

马俊俊、刘柱等人以雇佣、利诱等方式组织马某平、高某义、孟某霞、张某等人,先后多次在在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乌兰计三村等地方开设赌场,以“掏宝”的形式组织多人进行赌博。该组织以赌场为依托,内部分工明确,组织纪律严明,马俊俊负责组织赌博,在赌场内放高利贷,马某某、高某某、张某某、孟某霞、韩某奇、王某、陈某生、韩某望、刘某、李喜某、赵某军、白某、陈某蒙等人负责帮马俊俊收付赌资、记账、开车、选址、放哨等事务,刘某、刘某宝、闫某伟、刘某、王某甲、王某乙、赵某志等人负责看场子、追讨赌债、收取“保护费”等事务,维护非法秩序,形成了一个以马俊俊、刘柱为组织、领导者,刘某宝、闫某伟、刘某、马某平、王某、张某、高某义等人为骨干成员,孟某霞、韩某奇、王某甲、王某乙、陈月生、韩某望、刘某、李喜某、赵某军、白某、陈某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清晰、骨干成员比较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发展形成“以黑护利、以利养黑”的运作模式,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获利,为非作恶,致使众多参赌人员倾家荡产,有家难回,东躲西藏,远走他乡,且迫于马俊俊、刘柱犯罪组织的威慑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预计审理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