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果树从栽植到采摘前的费用,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专用基金、专用借款中列支。达到使用年限村,应作为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处理,按照营造成本记入固定资产和有关帐户。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管理、培育果树和采摘果品的生产费用,均作为果树的产成品成本。果树生产成本包括当年培育费,采摘期间的费用、也包括采摘后的费用,一般不结转在产品,这样,在产品采摘后计算产品成本时,就要将产品采摘后发生的费用进行预计,作为面提费用,计入当年的产品成本。

2、对于尚未进入盛产期的果树,采摘后停采期间培育费过大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将采摘产品以后发生的费用,作为在产品结转下年,果树生产成本项目和农作物成本项目相同。果树生产成本明细分类核算帐户要按果品名称和承包单位设置,主要果品单独核算成本,次要果品合并核算成本。果树采取合并核算成本时,可按各种果品计划成本或售价的比例分配费用,分别计算各种果品的单位公斤成本。同一果品大小和质量有差异,在出售前要按一定的标准对果品进行分级,并按照售价比例法计算各等级果品的单位(公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