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华民国成立,在法律上就已经废除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但很多人会注意到,在香港和澳门,有不少大富豪仍名正言顺地有好几个老婆,而且并没违法。这到底都是怎么回事呢?小编特意查阅了很多资料,总算是弄清楚了这件事情!

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也是清朝的基本法典。中国内地早在辛亥革命后就已经废止了《大清律例》,但是香港澳门当时还是西方的殖民地,却是到1972年才真正废止。

1972年,香港颁布《婚姻改革条例》,这时起“一夫多妻”才被判定为非法,从此也结束了香港男人可以同时拥有“多妻”的合法性。随后澳门也废除了《大清律例》,澳门的一夫一妻制度晚了中国内陆近30年。至此一夫多妻制现象才在香港和澳门地区有所遏制。

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还可以看到香港有些有钱人可以同时拥有多个老婆而不犯法。因为这些人当时娶这几个老婆的时候,《大清律例》还没有被废止,还起着作用,婚姻事实既定,所以在1972年之前娶的多个老婆还不算犯法。

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一生就有四位太太,共生育了17个子女。原配黎婉华,二太太蓝琼缨,三太太陈婉珍,四太太梁安琪

再比如爱国商人霍英东(已故)一生娶了三房太太,元配吕燕妮、二太冯坚妮、三太林淑端,共育有十一位子女。吕燕妮先后生下三名儿子震霆、震寰、震宇,我们熟悉的郭晶晶的老公霍启刚,他的父亲便是霍震霆,出自吕燕妮这一脉。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永久名誉主席林百欣(已故)也有四房妻子,元配赖元芳,二太太余宝珠,三太太顾瑞英,四太太蔡艳如,共育有七个子女,另收养一名养子。

而对于拥有多个“老婆”的男人们,除原配妻子肯定合法外,其他的太太们如今是否已经合法?什么时候合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1972年前,在香港和澳门拥有多个妻子是合法的,后来即使废除了《大清律例》,但至少已经既定的婚姻事实还是受法律承认的。而在1972年之后,一夫多妻制在法律上就是违法的了。现在就算有些富豪想要拥有多个老婆,那也只能是背地里的个人行为,不合法不道德也不受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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