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华教育集团不是传销。

智华教育集团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从事企业管理、战略规划、培训咨询为一体的大型服务机构。智华教育集团致力于将国际大师关于企业发展、商业策略、组织成长、个人修炼等方面的卓越文化,带给全球华人企业家。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里输入襄阳智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并搜索。

3、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正常状态,未进入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襄阳智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抄了几本书上的东西拿来讲课。模仿的是早些年国外的一个庞氏骗局。走的是传销那一套。 不是传销,比传销恶心! 智华教育,不能说是传销公司,但是,诈骗成分太高了,动不动就会跟你要钱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这个是个骗人的公司,你可以直接用腾讯手机管家拉黑它的电脑号码就可以了。

1.把这人电话放短信黑名单里,选“删除黑名单短信”就不会再收到短信。

2.防电话骚扰,将这个号放在电话黑名单里,设置:“拒接永久黑名单电话”,拒接 方式从5种选一个:正在通话中: – 空号: – 手机已关机:- 连接错误: – 不在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