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川生育保险政策一直未正式更新,所以四川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仍然沿用2015年版本。《四川省生育险报销标准2015-2016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为妈网百科精心整理。

新政摘要: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仍按照各地原有规定执行。

具体解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生育津贴的标准,主要是依据参保职工本人生育年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津贴标准改成了参保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从全局上看,绝大多数人的津贴标准提高了。除了津贴之外,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没有发生变化。即: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为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报销流程:为了方便广大参保职工申报及办理相关业务,我市医保中心已经将生育保险业务下移到各区市县窗口,市医保中心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因此,参保者如果需要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请直接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窗口办理。

具体流程:在生育后一年,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到单位所在区医保窗口申报和审核。一般情况下,津贴将在参保人申报三个月后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