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生罚款标准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单独夫妇在2014年3月1日政策实施之后生育的,是可以补办再生育申请审批。而在此前生二胎的,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上海市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4、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5、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6、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其中,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