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一名派出所辅警姚某,利用平时负责搜集黄赌毒线索的工作便利,经常与当地浴室老板打交道。而为请姚某平时多”关照”,这些老板经常给他送钱、送卡。近 7 年时间,这名辅警先后收受他人钱物近 9 万元,并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最终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

姚某是扬州高邮人,案发前是高邮公安局武安派出所的一名辅警,负责协助民警搜集黄赌毒线索,经常和当地的浴室老板打交道。在检查浴室经营状况的过程中,有些老板为得到姚某照顾,经常给他送钱、送卡,姚某则是心领神会、来者不拒。

从几千到上万,姚某以权谋私的胃口越来越大,还把手伸向了他协助办理案件的嫌疑人。2019 年上半年,龙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派出所调查,后来姚某竟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向龙某索贿。

姚某供述,当时打电话给龙某,只是想让这个龙某感谢下自己,随后龙某就拿了两条黄金叶的香烟给姚某。过了几天姚某又打电话给龙某,让他到派出所来一下,见面之后姚某向龙某索贿 5000 块钱,为兄弟们安排一下。

调查显示,从 2013 年春节前至今年三月,姚某在担任派出所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 15 人送的人民币、购物卡、香烟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 87000 元,并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检察机关指控姚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庭审法官表示,在姚某受贿案中暴露出的除了法制意识淡薄外,还有金钱至上的思想。虽然姚某是警务辅助人员,但也接受了国家机关的委托承担相应职责,言行举止不当其实是抹黑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希望更多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鉴于姚某自首、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缓刑 1 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