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芮 萱)7月9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周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6年12月,徐老太偶然参加了某酒店举行的健康讲座,觉得健康“讲师”讲的健康小常识还蛮有用的,又能免费领取鸡蛋、面条等小礼品,因此每天都去现场听讲座。

活动进行了十来天后,健康“讲师”陆续推出蛇骨油、乌鸡蛋白粉、骨胶原等保健品,并宣称“你真心舍得买,我就真心舍得送!” 徐老太在讲座现场认购后,次日当她凭认购券交纳余款并领取产品时,工作人员又以各种理由不收取余款或者收取后退还余款,还将认购款以各种形式退还给她。一来一去,钱全部返还回来,徐老太还拿到保健品。

之后,健康“讲师”以同样的噱头推出了蜂胶软胶囊,徐老太毫不犹豫地买了3盒,每盒2999元。但是没想到的是,这次活动变成了“买一送一”,买几盒送几盒。徐老太拿着蜂胶软胶囊离开后,越想越不对劲,当她返回会场时,已人去楼空,此时惊觉受骗。

2016年以来,被告人周凡某、周期某在全国各地针对老年人推销蜂胶软胶囊实施诈骗,被告人周凡某作为讲师负责在会场内或者通过视频按照既定的流程推销蜂胶软胶囊,被告人周期某作为助手,在现场负责音响的组装、调试以及通过电脑连线其他会场、开车接送等。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两被告人在温州、安徽、苏州等地以上述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85万余元。

被告人在销售蜂胶时采取前期通过分发传单、礼物吸引被害人参会;中期多次推销其他产品供被害人认购,后又以各种理由不收取余款或退还付款,实际上让被害人免费获得产品,使被害人形成思维定式,即购买产品后次日会返还已付款项;后期在售出蜂胶后突将“返现模式”转变为“买一送一”,并随后关闭会场离开。被告人采用此种销售模式使各被害人基于被误导而形成的错误认识做出购买蜂胶、交付钱款的行为,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凡某、周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误导、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判决。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