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政府和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通告》和《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砂石资源违法犯罪的联合通告》,要求全市各乡镇、各行政村、各派出所及各砂石企业积极进行张贴,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助力我市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此次我市制定出台的两个《通告》,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我省淮河、漳河河段非法采砂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保护我市砂石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运输秩序,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砂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私挖盗采、非法经营砂石资源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

两《通告》明确了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和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砂石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措施和有关要求。指出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开采、侵占、买卖、出租和破坏;私自采挖砂石资源,破坏耕地、林地等,具备盗窃案条件的,公安机关要按照盗窃案件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检察院、法院要快捕快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砂石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检举。

自我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3月17日开展以来,在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至上周全市共查处偷采盗挖点5处,非法囤料点13处、没收砂石料等7210吨;查扣涉嫌违法运输非煤矿产品车辆120辆、挖掘机7台、铲车4台;货物装载源头处罚1处;市场行政处罚1起;公安机关办理案件5起,行政拘留12人,取保候审2人。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和查处了各类违法犯罪事件,进一步净化了我市砂石资源环境。

来源: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