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打成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打人者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便判刑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能够免于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四哥有法说”需要提醒朋友们的是,轻伤案件是可以“私了”的。

一、轻伤案件是可公诉、可自诉、可“私了”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受到故意伤害且属于轻伤范围的,有多个维权渠道可供选择。

1、双方可以“私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轻伤案件双方是可以“私了”的,受伤者不报案,公安机关也不能主动立案。双方“私了”可能是处理轻伤案件的最佳方式。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话,受伤人可以拿到满足的赔偿,打人者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打人者多掏几万元,有时也是求之不得的。如果案件进入公诉程度,打人者就是被判处缓刑,那也是“有罪”之人,也是人生污点,永远也洗掉的,甚至会影响到子女的前途。

2、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走入公诉程序,被打伤的人可以在检察院审查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管案件处于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判决阶段,司法机关都可以主持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被打伤的人拿到赔偿后,可以谅解打人者,也可以不谅解,法院再根据这些情况给打人者判刑。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也只能依法依规给打人者判刑了,同时也会对民事赔偿请求作出判决。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有证据的轻微伤害,受伤者也可以选择不报警,直接向法院起诉刑事自诉。在公诉案件中,指控打人者有罪的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在自诉案件中,指控打人者有罪的责任只能由受伤者一方。刑事自诉虽麻烦,但对受伤人是有利。受伤者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是否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是由司法机关决定的,受伤者或者报案人是无权撤案的。在公诉案件中,受伤者是不能拿“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作为谈判筹码的。在自诉案件,受伤者是有这个权利的。拿到满意的赔偿后,自己可以向法院撤诉,法院一般会批准,不会再强制给打人者判刑。刑事自诉过程中,也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二、轻伤赔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经常会碰到网友咨询轻伤赔偿多少的问题。国家对此是没有统一规定的,是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的。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可以实际情况决定。打人者想“私了”的,受伤者可以提高点标准。打人者确实没钱,那也可以降低点标准。如果受伤者狮子大张嘴,超出打人者的实际承受能力,赔偿也是落实到位的。

三、打人者难以逃避民事赔偿责任

“判刑不赔偿,赔偿不判刑”,有些不懂法的朋友经常说出这样的错误观点。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上的,不但触犯了刑律,也触犯了民事法律,所以说打人者不但要被判刑,也要赔偿。承担刑事责任的,不会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赔偿的,只要受伤人不同意,刑事责任也是免除不了的。在公诉案件中,受伤人拿到赔偿表示对打人者谅解的,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免除处罚的可能性不大。打人者企图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的,也是行不通的。法院判决后,打人者不执行判决义务的,受伤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便暂时没有钱物可以执行,执行程序可以中 止。受伤人何时发现打人者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执行程序会再启动,只要是活着这个赔偿义务就跑不掉。

四、法院对轻伤的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写在最后:

通俗来讲,在轻伤案件中,只要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基本能争取到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