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月22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李航)男子因琐事与同事发生矛盾,竟持刀捅伤同事。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对持刀伤人男子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10万余元。

张某和李某(化姓)为公司同事,张某负责配送,李某负责销售。2018年上旬,张某去一家批发商店送货,该店老板希望旧货换新货。平时这方面的业务都是李某和这位老板谈的,张某拿不定主意,便给李某打电话,希望他能与老板沟通,但李某不仅拒绝还训斥了他,认为他“一点小事都办不好,没有工作能力”,张某只好给老板打电话才将事情解决。

下班后,内心十分不平的张某来到李某的宿舍就白天的事“讨说法”,两人继而发生口角。当时另外两名同事也在场,但谁都没有料到张某会突然拿刀捅向李某。同事立即劝阻张某,却反被威胁,“你们别管,否则连你们一起搞”,留下这句话后张某逃离了案发现场。之后两人随即请示主管,报警并打了120。几天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2018年11月21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鉴于张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检察院依法提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经审理,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李某1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张某因工作纠纷,拔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重伤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别让自己成为被情绪操控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