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期各个国家的刑法都不一样,结束刑犯生命的方式愈来愈残酷。

  全球酷刑实录之:蛇坑

  蛇坑是最古老的死刑之一,也是很常见的一场死刑方式。罪犯会被投入到一个充满了毒蛇的深坑中,坑中愤怒而饥饿的蛇会对其进行攻击,直至罪犯死亡。基本上在被一群蛇不停攻击后,那么高的毒素摄入量,在三分钟内就会引发呼吸衰竭,心脏麻痹等症状。中毒过程并不痛苦,至于被蛇咬,因为蛇牙尖细,也不会太痛。甚至有些毒蛇咬人只有轻微疼痛。只不过这种刑罚对人的心理折磨比较强。

  许多名人都是死于这一极刑,这其中包括朗纳尔·洛德布罗克,维京战神,和勃艮第国王贡纳。

  全球酷刑实录之:活埋

  活埋是一种极刑,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该刑罚即可以用于个人,也可以用于集体。

  其通常会将受刑者捆绑起来,而后放置于洞孔中进行活埋。历史上著名的有白起坑杀40万赵军。

  最近的一次骇人听闻的活埋发生于二战时期的南京大屠杀,日本士兵们活埋了数万中国百姓,其填埋地被称为“万人坑”。

  全球酷刑实录之:西班牙钩刑

  这种死刑常见于中世纪时的欧洲。其刑具可以撕开任何阻碍物,包括肌肉,骨骼及皮肤。受刑者通常会被裸体捆绑,而后被慢慢折磨致死,有时也会被当众受刑。 行刑时会从四肢开始, 逐步向内,最后是脖子和脸。

  全球酷刑实录之:凌迟

 始见于辽代,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历代法典中,凌迟这一刑罚均不列入正刑,只适用于极少罪名。

明代《真犯杂犯死罪条例》中规定应判处凌迟的罪名为“谋反大逆”、“恶逆”、“不道”(均为“十恶”内容)。具体罪行共计十三种。清律中又扩大了适用凌迟的罪名范围。这十三种罪名分别是:(1)谋反大逆不分首从(2)杀一家非死罪三人(3)肢解人(4)采生折割(5)杀死(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夫之祖父母父母(6)奴婢及雇工人杀死家长(7)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8)妻妾杀死夫之祖父母父母(9)奴婢殴杀家长(10)雇工人故杀死家长及家长之期亲(11)妻妾故杀丈夫(12)弟妹故杀兄姊,侄故杀伯叔父母姑,外孙故杀外祖父母,子孙殴杀祖父母或父母。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中期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总体来说,凌迟这一刑罚主要针对严重危及统治阶级秩序及利益的罪犯。凌迟的执行方式: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对民众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全球酷刑实录之:火刑

  火刑已经被延用几个世纪了,通常犯有叛国罪和巫术罪的人会被处以火刑。

  今天,火刑被认为是一种极为残酷而罕见的刑罚,不过,在18世纪以前,这一刑罚却很常见。受刑者会被绑在大木桩上,且往往会被放置于城镇的中心,以供围观者观看其受刑的全过程。火刑被认为是最慢的死刑方式之一。

历史上圣女贞德是最著名的受刑者。

圣女贞德

  全球酷刑实录之:火项链处决

  火项链的行刑过程比较简单粗暴。一开始要用一个充满了汽油的橡胶轮胎套在受刑者的胸部和手臂上,让犯人完全无法动弹,而后点燃轮胎,执行火刑。

大家都知道,轮胎是十分耐烧的橡胶材质,橡胶的燃点也在350摄氏度左右,因此受刑者可能要忍受长达20分钟的折磨才会死去。火项链的处决方式会将受刑人的身体完全烧熔,在此期间执刑者会全程注视着被处决者,直到确定被处决者完全烧融才离开,这也是这项刑罚会排入世界前三的原因之一。

那么如此残酷的刑罚一般用来惩罚什么样的犯人呢?在1097年代,在南非、尼日利亚、印度等地,火项链这种刑罚十分流行,一般用来惩罚犯有盗窃和强奸罪的嫌疑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直到现在,这种残忍的刑罚依然存在。

2002年,巴西毒枭埃斯科巴用“火项链”杀死一名叫瓦加特·瓦尔吉斯的国际新闻记者,由于该记者一直报道和暗中采访调查埃斯科巴贩毒的新闻,使得埃斯科巴产生的报复心理。

2002年3月26日,瓦加特·瓦尔吉斯和三名亲友开车在路上被毒枭集团的打手掠走,其他人员很快获释,唯独瓦加特·瓦尔吉斯人间蒸发,几天后警方在一处废弃的工厂中找到了疑似是瓦加特·瓦尔吉斯的残骸。据警方的描述,瓦加特·瓦尔吉斯遭受了一种非常残忍的火项链刑罚,当时发现残骸的时候,这名记者几乎被烧成灰烬。他的手掌,手臂和腿都被活生生地被刀割断,之后本人也被装进塞满汽油的轮胎中,活活烧死。

  全球酷刑实录之:象刑

  在南亚及东南亚,象刑已经存在几千年了。人们会训练动物执行两种形式的死刑,一种是慢慢地折磨致死,另一种是瞬间地碾死。

  王室成员通常会采用象刑来证明其控制野生动物的能力,并用以增强民众对皇室的畏惧。

  而这一刑罚后来被罗马军队采纳,并将之用于处决逃兵。

  全球酷刑实录之:五种酷刑

  这一刑罚比较好理解,即对受刑者处以五种酷刑:即割鼻,断一手,断一脚,而后阉割,最后腰斩。

  这一刑罚是中国丞相李斯发明的,不过,戏剧的是,其最终也是死于这一酷刑。到唐代演变为:(1)笞刑。以十为一等,分五等,即从十到五十下。(2)杖刑。以十为一等,分五等,即从六十到一百下。(3)徒刑。刑期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 (4)流刑。里程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等。(5)死刑。分绞和斩二等。

  全球酷刑实录之:格鲁比亚领带刑

  哥伦比亚领带又称哥伦比亚割喉,是黑帮惯用的惩罚手段。

  用刀子或锐器割开受刑者的喉咙,将舌头从里面掏出,然后在脖子外面打一个结,就是“领带”了。该酷刑在充满杀戮的哥伦比亚时期极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