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苏卡达陆龟 获刑一年六个月处罚2万元】3月4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被告人周某佳因购买和饲养野生苏卡达陆龟等濒危物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他在明知陆龟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先后收购了5只苏卡达陆龟和3只红腿陆龟,放在家中饲养和观赏。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苏卡达陆龟属濒危野生动物,依规定对应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物种。(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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