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呢?我可是存了100万啊!怎么显示只有1块?”

“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2014年,山东枣庄农商银行内,一个名叫孙玉梅的女子站在柜台前,声嘶力竭地向工作人员问出这几乎令她崩溃的问题。

而银行的工作人员很是淡漠:“不可能搞错!你的存折上就只有1块钱。”

100万存款变1块,本来这种离谱事就让孙玉梅感到愤怒,如今工作人员还一脸笃定地说出这种话来,孙玉梅只觉得自己血压都上升了,银行里的争吵引来众人的侧目,与银行主管的进一步交谈也并不如人意。

无奈之下,孙玉梅一纸诉状将山东枣庄农商银行告上了法庭,可让人意外的是,法院不仅没帮孙玉梅追回100万,反倒将其送入大牢!孙玉梅竟然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100万存款变1元

2009年7月22日,家住山东枣庄的孙玉梅一大早就和丈夫来到了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存钱,这笔钱数目并不少,足足有100万,可以说是夫妻俩这大半辈子的积蓄。

而之所以选择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也是他们在比对不同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后,得出的最优结果。毕竟他们不懂得炒股、买基金,只能选择最普遍的方式“钱生钱”。

为此,在2009年7月—2009年9月期间,孙玉梅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分两次将100万现金存入了银行,且选择了死期存款的方式,时间期限为5年,这也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不能动这笔钱,否则一切都将“功亏一篑”。

孙玉梅很认真地遵循了“存款守则”,5年间,两张存折也被她妥善放到家里的柜子中,再没有拿出来查看过,她也从来没产生过任何担心的想法,毕竟钱放在银行,应该是最有保障的。

100万的5年死期存款,按理说会产生一笔可观的收益,孙玉梅喜滋滋地等待着2014年的到来,不过还没等到她去取钱,她存钱的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就进行了重组建设,并且更名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这件事对孙玉梅来说,就只是个小插曲,她也收到了银行的提示短信,短信中十分明确的提到: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银行的所有债券、债务,由新组建的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孙玉梅从不认为银行交接对自己的存款会造成什么影响,有了这条短信后,更是百分百确认不会发生任何问题。

但现实却并不如人意,当她在2014年来到银行,满心欢喜地准备将存款连本带利的取出时,却被告知100万元的存折里只剩下1元钱,孙玉梅反复与柜台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可却得到了对方斩钉截铁的回复,无论是柜台工作人员还是银行的主管,他们都据不承认孙玉梅的存折上有100万存款,且怀疑孙玉梅是在故意“找事”。

二、“原告”反被送进大牢

孙玉梅的存折上显示她这5年并没有动过存款,既然如此,100万怎么会消失不见?很快,孙玉梅联想到在不久之前,银行进行过重组建设,她怀疑这是银行方面操作失误导致的问题。

100万并不是小数目,这可是孙玉梅夫妻俩大半辈子的积蓄,银行拒不承认他们存在问题,一口咬定是孙玉梅在“无理取闹”,争吵中双方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不过派出所民警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此事,而是告诉孙玉梅,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选择去法院上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很快,孙玉梅一纸诉状将山东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她认为是银行方面出现了失误,导致“储户存款不翼而飞”,从而让自己利益受损。并提出诉求:要求枣庄农商银行支付100万存款和相关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枣庄法院在收到孙玉梅的诉状后,很快着手审理此案,谁知庭审现场却迎来了“反转”,枣庄农商银行竟向法院提出:孙玉梅所持的存折是伪造的。

孙玉梅听到这个说法后,脸上露出了十分复杂的表情,显然是没料到对方竟会这么说,不过枣庄农商银行既然提出了质疑,法院自然也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判断存折的真伪。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孙玉梅还以为这是银行“强词夺理”的小把戏,可谁知鉴定结果却出人意料:存折上的打印字体为两种不同打印机字体,而一般来说存折上的打印字体应该是相同的才对,因此孙玉梅的存折被认定为有造假嫌疑。

得知鉴定结果后,孙玉梅脸色如同吃了苍蝇般一言难尽,她坚称自己并没有伪造存折,且确实将100万元存入了两张存折中,并主张自己不会知法犯法、做这种蠢事。

可这些都是她的一面之词,在假存折的“铁证”面前是显得那样没有说服力。

2017年1月16日,枣庄薛城公安分局对孙玉梅“伪造、变更金融票证”一案立案调查,并且在2018年3月21日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原本只是想寻求法院帮助,追回100万元存款及利息,可现在却背上了涉嫌“伪造、变更金融票证”的罪名,这让孙玉梅感到难以接受,尤其在她被送到看守所后,这种委屈、冤枉的感觉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只是去银行取钱,怎么会摊上这种事!”

“实在太冤枉了,我根本没伪造过存折!”

孙玉梅每日叫嚷着自己的冤屈,身体状态也越来越差,终于,在被刑事拘留的28天后,她因悲伤过度患上了重疾,被取保候审。

三、真相水落石出

从各方面分析,孙玉梅都不太可能是真的伪造存折的人,首先,她没有理由突然做这种事,未免太过胆大包天;其次,是她主动将银行起诉至法院,如果不是有足够的底气又怎会如此!

果然,枣庄公安局也在不断地调查取证中,确认孙玉梅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确实存款100万元,存款事实成立,期间她又没有取走过这笔钱,只能说明此案另有玄机。

最终,警方根据调查结果给出了新的结论:存折确系伪造,但伪造人不是孙玉梅,而是另有其人。

那么,这伪造存折的人究竟是谁呢?孙玉梅说存折是从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取得的,这些年来压根就没有动过,这说明银行内部人员存在问题的可能性极大。很快,通过枣庄警方的不断调查,确认银行前员工田艳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田艳又是如何将孙玉梅的100万存款据为己有的呢?随着调查的进展,一切终于有了答案……

经警方调查,田艳曾经在2008年至2009年担任过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职员对于常人来说是一份稳定又体面的工作,可对于渴望金钱的田艳来说,这种只拿着死工资的工作没有一点意义。

她想要挣钱,尤其在看到那些储户们几十万、上百万的银行存款后,更是心痒难耐,慢慢地,她的心中产生了一些不道德的想法,如果能利用身份的便利、小小“操作一下”,将储户们的钱转移到自己的口袋里,那该多好啊!

这种想法愈演愈烈,最终,她开始了一系列“监守自盗”的行为,短短一年内,田艳先后从9位储户手里冒领了600余万元,孙玉梅也在其中。

田艳选择的目标都是死期存款的储户,因为一旦他们提前取款,意味着高额利息再也拿不到,以几十万、上百万的存款金额来说,这笔利息十分客观,田艳笃定他们不会太早发现此事,于是在一年后,才选择了跑路。

2009年7月22日,孙玉梅和丈夫第一次来到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钱时,为他们办理业务的就是田艳,田艳在得知孙玉梅的存款需求后,便建议她分两次存款。

而后田艳办理了两张1元存折,也就是孙玉梅一直持有的尾号为5245、6260的存折,并在1元钱的存折上伪造了孙玉梅的存款记录,将其交给了孙玉梅。

从一开始,孙玉梅拿到的存折里就没有她的百万存款,真正属于她的两张存折早就被田艳“狸猫换太子”了,而那100万元存款,也多次分批被田艳冒领。

根据孙玉梅尾号为3709的存折交易明细显示,2009年7月21日现金存入50万元,而这50万元在之后的一周内,被分为四次7笔取走;而根据其尾号为8742的存折交易明细显示,2009年9月5日分别现金存入30万元、20万元。在9月6日之后的一周内这笔存款被分6次9笔取走。

四、慢慢追款路

此案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反转再反转,2022年4月9日,警方认定“没有证据证实孙玉梅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并撤销了对于孙玉梅的立案调查,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将田艳依法批捕。

最终,经过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田艳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审判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抹平了孙玉梅的伤痛,要知道她可是因此蹲过近一个月的看守所,时隔6年,她终于看到了田艳被“绳之以法”,自然有一种“冤屈”被洗刷了的感觉。

只是,这样的结局远远不够,孙玉梅最在乎的仍是如何拿回自己的100万存款及利息!

为此,她再次将山东枣庄农商银行告上了法庭。曾经银行方面以孙玉梅涉嫌“伪造、变更金融票证”为由,对孙玉梅的诉求进行反击,如今一切真相大白,法院对于枣庄农商银行的抗辩事由也不予采信,并判处银行方面支付孙玉梅这100万存款及其相应的利息。

得到法院的审判结果后,孙玉梅感动得几乎落泪,这份早该于2014年取出的钱,终于有望追回了,身后是司法的支持,她感到十分的安心。只是,本以为马上就能拿回存款,却不想枣庄农商银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让她感到十分崩溃。

“判决书已经下发了,这事儿就该你们银行负责!”

“这件事我们也是受害者,你的钱也是被田艳拿走的,银行又没得着,你要钱找田艳要去。”

“法院已经说了,你们银行有责任,现在是不准备执行了吗?”

“这判的就有问题……”

在法院审判书下发之后,孙玉梅就多次找枣庄农商银行商讨百万存款和利息的返还问题,可是银行方面的负责人总是用这种话来搪塞孙玉梅,字里行间都是对判决的不满,给人一种要继续上诉讨说法的样子,可实际情况是,他们根本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而是一拖再拖。

因为法院的判决书中明确表达:银行没有做到应尽的审核义务来保证储户的财产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句话完全断绝了银行想要通过法律改变审判结果的可能,可他们也确实不想要出这个钱,于是只能拖来拖去不执行,而这种近乎无赖的行为让孙玉梅感到十分愤怒,在几次谈判未果后,忍无可忍的孙玉梅第三次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了法庭。

对于枣庄农商银行的这种行为,法院早就见怪不怪,好多失信人员也是如此,等到了强制执行的时候,也不容他们再耍无赖。

所以,这次法院直接下达了终审判决:限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十日内归还孙玉梅的100万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否则法院将会对该银行强制执行。

果然,法院的强制执行判决一经下发,枣庄农商银行就再也不敢“死鸭子嘴硬”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社联工作组以最快速度进入银行,并对银行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

如此力度,银行方面自然也不敢再造次,最终,孙玉梅如愿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百万存款及利息。

五、“监守自盗”引人深思

近年来,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行为层出不穷,例如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就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该支行的现金管理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银行现金高达3458万人民币,并将其借贷给他人。

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一书中,也曾有一个例子:一个自助设备操作员利用为自助设备清机和加钞的机会,监守自盗钞箱现金135万元。

而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行为多是出现在一些相对偏远地区的城商行、农商行,这也是为何当今社会老百姓对于小银行没有过多信任的原因。

伪造材料骗取贷款、注册空壳公司骗贷、通过APP转账窃取客户贷款资金、窃取ATM机里的现金……从业务办理员到ATM管理中心加钞员,各种各样的案件层出不穷,许多不是行业内部的人,也是看了这些案例才知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想要以此敛财是多么“容易”且“挣钱”的一件事。

但其实这种想法并不准确,至少对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工作的人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太可能发生的,这是因为大银行每笔业务都会进行复核实程序,银行的风控很严格,而区域性的小银行管理太过松动,这才导致类似的问题频发!

以本案为例,田某在被捕后曾交代过一个细节,那就是她为孙玉梅的存折开户时,签名以及其他信息都是自己代签的,而且根本没有其他工作人员核实过孙玉梅本人的笔迹,这才导致孙玉梅存款中的钱被如此轻松的取走。

田艳还说在她工作的银行里,大家经常会代替客户签字,这种行为很平常,而这显然是不符合正规流程的,这说明银行内部存在着极其严重的监管问题。

除此之外,枣庄农商银行选择应对此事的做法也让人感到十分疑惑,

在其被法院判处属于责任方、应支付孙玉梅这100万存款及利息后,想必大多数人都以为对方会很快执行,毕竟这可是银行,银行靠的就是百姓的“信任”来发展,孙玉梅也是认准这一点,才会在第二次起诉法院后,认为自己终于能拿回了钱。

可她显然低估了枣庄农商银行!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格局、舆论,如同地痞无赖一样拖欠着,最后让法院强制执行支付100万欠款及利息,不禁让人感到无语,许多人都对这种行为表示不解:为了挽回声誉、哪怕是为揽储做做样子,都应该老老实实执行,枣庄农商银行怎么好意思这样做?实在让人不解。

六、总结

这起旧案也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起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问题,如何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也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银行人每天与金钱打交道,如果只根据个人道德水平来约束,是无法做到完全杜绝这种事件发生的,因此银行在风险管控上往往会有“双人”、“多重复核”的要求,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量,但也有效保证了储户的资金安全。

而这种银行内部本该全部遵守的规则,却只在一些大银行内被认真执行,这种现状令人担忧。还好随着越来越多新闻的传播,老百姓们会选择更受自己信赖的财产保管机构,这也使得那些“摆烂”的小银行逐渐产生“生存危机”,最终走向了“倒闭”!

所以说,银行内部加强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希望日后这种“监守自盗”行为能被彻底消灭,孙玉梅这种悲剧能不再发生!

让银行真正回归初心,为老百姓们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法院网、新京报、光明网、南方都市报、河南商报